HJ860.2-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环境保护)
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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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MB): |
0.83 |
页数: |
81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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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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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0.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Farm and sideline food processing industry,—starch and starch product manufacturing industry,2018-06-30 发布 2018-06-30实施,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HJ 860.2—2018,i,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 告,2018年 第15 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淀粉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特此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6月30 日,HJ 860.2—2018,iii,目次,前 言. iv,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3,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18,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25,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30,8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编制要求..34,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39,10 合规判定方法..44,附录A(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47,附录B(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56,附录C(资料性附录) 淀粉工业的废水产污系数.73,HJ 860.2—2018,iv,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淀粉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B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国淀粉工业协会、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6 月30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8 年6 月30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淀粉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淀粉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淀粉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淀粉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淀粉工,业排污单位含有的胚芽、纤维、蛋白粉、谷朊粉以及葡萄糖酸盐等生产也适用于本标准。由,胚芽制玉米油、糖醇的生产不适用于本标准,淀粉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参照本标准执行,待锅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后从其规定,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淀粉工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25461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1 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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